筑牢纪律之基,彰显忠诚担当
发表时间:2024-06-27 11:51:12
来源:裕民镇
党员干部只有筑牢纪律之基,才能彰显忠诚担当。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员身份,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表率作用,坚决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斗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加强学习、注重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智慧的结晶,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能做有悖于党的原则和政策的事,不能说出或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话,不能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能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领导人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要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对党忠诚老实,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必须始终坚持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要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把自己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地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